《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营口)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我省营口和盘锦两市成功获批第五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使我省成为包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福建等六省拥有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省份。
一、起草过程
按照国务院批复有关要求,结合商务部关于跨境电商综试区工作推进会议有关精神,指导各综试区抓紧以“两平台六体系”为核心的政策框架,结合自身产业和区位特点,制定完善各综试区实施方案。围绕本地特色产业,打造区域跨境电商产业集群。收到两市修订完善上报省政府的实施方案后,我厅发函征求12个中省直相关部门意见,送司法厅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在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后,形成了中国(营口)、中国(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二、营口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3部分内容。力争到2022年底,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3亿元,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企业达300家,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超30家。
(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建设“两大平台”,实施“五大工程”,构建“六大体系”。
建设“两大平台”包括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施“五大工程”包括主体培育、品牌建设、生态构建、产业链拓展、人才培养等五大工程。构建“六大体系”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统计监测、诚信建设、物流服务、风险防控和金融服务等六大体系。
(三)组织保障。包括3部分内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综试区建设。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制定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扶持资金,在主体培育、促进传统商贸及加工制造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园区建设、培训等方面加以扶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将各项任务指标纳入到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中,定期调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盘锦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四个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布局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2年,培育2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建立1个国际寄递仓储配送中心,打造盘锦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线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跨境电商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等9个方面内容。
(三)重点工作。包括建设跨境贸易精准营销大数据分析载体、打造垂直行业公共服务支撑、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培育、推进海外仓建设、推动出口品牌塑造、加强跨境电商人才培养等6个方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综试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调度和协调推进工作。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围绕企业、平台、线下体验店、物流、海外仓、人才培训等方面制定符合盘锦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打造政策支撑体系。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科学制定计划、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的新经验、新做法;定期对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政策原文:https://gxq.panjin.gov.cn/2020_09/21_13/content-288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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