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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5 浏览次数:433

    为深入贯彻《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文件精神,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省科学技术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辽科发〔2020〕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9年8月,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和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国科发高〔2019〕280号),进一步明确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地方有关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出台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制定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新举措”的具体要求。为加快促进我省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科学技术厅研究起草了《辽宁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省科学技术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等六部门达成共识,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工作。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
  近年来,省科学技术厅高度重视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工作,在顶层设计、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通过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出发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使相关政策措施在辽宁省落实落地。落脚点是充分依托辽宁文化特色和底蕴,通过科学技术赋能文化发展,全面推动辽宁省文化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17项具体工作,明确了未来5年我省文化科技融合工作的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及重要举措,有利于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有的放矢地推动文化科技融合相关工作。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价值引领、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统筹融合。到2025年,择优认定50家以上特色鲜明、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示范性强的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壮大50家以上拥有知名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竞争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取得50项以上重大文化科技攻关成果,助力我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快速增长。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加强文化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从加强智能科学和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加强文化相关共性技术研究,加强系统集成应用技术研发等层面运用科技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二是完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从制定出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布局省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和壮大文化科技创新主体,探索建立高效协同的创新体系等方面完善我省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三是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从完善文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文化科技深度交流对接体系,促进科技成果中试应用示范等方面加快文化科技成果转化。四是推进重点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应用。从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促进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提升文化装备技术水平等方面推进重点文化领域科技创新应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深化开放合作、强化人才支撑、做好宣传引导等。
    政策原文:https://gxq.panjin.gov.cn/2020_11/25_10/content-29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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