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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好苗子”茁壮成长 支持“潜力型”更强更优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解读《辽宁省“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 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296

近日,《辽宁省“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这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壮大实体经济规模,推动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的又一政策“大礼包”。

《方案》内容主要基于我省已经出台的多项实施细则以及国家工信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是在充分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征求我省相关部门的合理意见、了解民营企业家的所需所感后研究制定的。

《方案》有什么亮点,哪些举措?12月13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激发活力 让市场主体多起来

《方案》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营经济工作的三大重点任务及完成标准。即每年将重点培育1万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1000户左右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户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升级为超亿元“小巨人”企业。

任务中鼓励企业“个转企、小升规”,旨在增加我省民营企业的数量,增强企业的活力,让市场经济的“细胞”多起来。

“个转企”是基础,我省将建立本地区“个转企”培育库。对达到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标准50%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核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根据转型升级企业具体情况,协助转型升级企业申报材料办理手续。

为了给个体经营者搭建更好的升级平台,《方案》提出我省将借力县域经济发展和特色乡镇建设,推动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结合县城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发展实际,以推行小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集群注册住所托管等为契机,引导相关产业个体工商户入驻创业基地、产业园区。

“小升规”是中坚力量。我省将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近三年退出统计调查单位库但有望重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建并有望达产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按限2000户左右的规模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

《方案》提出,今后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运用智能化、信息化、网络化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计划用3年时间支持不少于10个左右实体园区,明年将推进沈阳高新区、大连高新区、抚顺高新区、本溪高新区和盘锦高新区等园区,按国家标准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特色载体,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创新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等方面相互合作。

提升动力 让实体经济强起来

“规升巨”任务的提出,是本次《方案》的一个亮点,我省在全国较早提出了这一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具体方向,意在鼓励企业在做大的基础上做优做强。

我省将“规升巨”的培育重点放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细分领域居于前列的企业。每年发布一次规模较大、税收就业突出、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目录,向金融机构推荐为优良客户,逐步解决融资难题。

《方案》明确,我省将进一步推动民企向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转型。引导符合专精特新要求的中小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推进60个高质量发展项目逐年滚动实施,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生物产业及科技服务业等新兴产业。

推动企业向“生产+服务”型制造转变。重视创新在企业成长中的作用,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上云实现创新转型,三年实现万户企业上云目标。组织知名企业上云服务商精准对接行业需求,打造一批成熟安全、可复制的深度上云行业解决方案,助力企业上云和数字化转型。

发挥合力 让转型升级快起来

《方案》结合我省民企较为关注的领域,出台了六大项具体举措。

“打造重点培育载体”被作为推进措施的第一项。这主要是基于部分中小企业发展缺乏有力支点这一现状。

为此,我省各地区将充分发挥县域经济中产业园区的供热、供电、环保、安全等基础设施优势,强化对企业的用地支持,对“小升规”“规升巨”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根据本地区实际予以统筹安排;对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绿色通道,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此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将是未来工作的重点。每年将认定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0至20家,认定省级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5至10家,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场所和支撑。

同时,强化对企业的精准帮扶。《方案》指出,我省将继续编制《辽宁省重点推广应用工业产品目录》,强化重点工业产品推广应用。围绕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精细化工、特色消费品等,开展市场对接、资金对接、政策对接、人才对接,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提升管理,是我省民营企业急需提高的三个方面,也是本次《方案》出台的重要内容。

加强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强化企业在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重视科技创新,支持民营骨干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利用创新券购买创新服务,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成本。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典型示范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围绕经营机制创新、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组织企业开展典型经验示范交流并在全省推广。

政策原文:https://gxq.panjin.gov.cn/2020_09/21_10/content-288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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