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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优圣尔加油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建加油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16-10-11 浏览次数:212

一、 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优圣尔加油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新建加油设备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盘锦经济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二期6#标准厂房、3#标准厂房)

    投资总额:200万元

    建设项目规模:年产撬装站60台

    项目内容:本项目设有下料机加工区、焊接区、喷漆房、组装区等,通过机加工、焊接、喷漆、组装等工序制造撬装站。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黑龙江省优圣尔加油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系人:景振春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孵化器5层507室

    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青岛即墨市西环二路588号

    邮政编码:266200

    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园区内盘锦奥德燃气装备制造基地燃气设备涂装技术改造项目的监测报告,评价范围内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PM10等检测项目,所有采样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通过大气现状评价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

    噪声监测结果汇总表明,各厂界昼间噪声在50~6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0~55dB(A)之间,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不超标。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焊接烟尘和喷漆废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捕集,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较低,各污染物最大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加工设备、喷漆、焊接及风机的运转噪声。主要降噪措施为减振、厂房隔声,排风机安装在室内。

    本项目下料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机加工和钻孔等工序产生的废铁屑、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烟尘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相关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存放、环卫部门清运;喷漆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油布,化学原料使用后产生的废包装物等属危险废物,拟在车间内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贮存危险废物,该暂存库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置,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项目员工的生活用水及排水均依托园区现有的给水、排水设施,污水排入化粪池,经腐化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无施工期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租用盘锦经济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二期6#标准厂房和3#标准厂房进行生产作业活动。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2013年)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液)经过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平衡;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前提下,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优圣尔加油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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