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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全厂节能优化改造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3 浏览次数:228

公  告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全厂节能优化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全厂节能优化改造项目
    投资额(万元) 31988万元
    建设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征地范围内
    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2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改造和加氢原料预处理装置改造,项目改造后加氢原料预处理装置规模为230万吨/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建设单位概况
    名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邮编:124022
    电话:0427-2851941
    信箱:
598672773@qq.com
    评价单位概况 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邮编:110000
    电话:024-62780222
    信箱:
ghyhghp@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1)准备阶段: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做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3)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4)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表达意见的方式可以采取电话、传真、发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
    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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