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各项决议、决定,讨论和决定开发区党的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管理党的组织关系,抓好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做好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三)负责开展千部人事工作并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负责制定于部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管理工作。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五)研究决定宣传思想、统战、群众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六)统筹协调有关地区在开发区经济建设和开发开放中的关系,协调推进区域发展建设。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等开发区发展专项规划。
(二)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重点领域改革先行先试等工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负责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工作,统筹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布局,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与先进地区以及重点产业园区开展园区共建和项目合作。
(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并推进改革创新,负责自然资源、住建等方面审批工作。
(五)培育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和科技创新融合发展。
(六)推进现代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与国内金融集聚区、金融中心城市交流合作。负责财政收支、金融监管、专项资金和国库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开发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负责科学规划空间发展布局,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优化土地资源。
(八)负责开发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等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制定相关投资促进措施,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搭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负责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对外贸易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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