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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应急管理部

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高新区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30

办公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楼应急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27-287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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