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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关于推行项目管家服务和管理标准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浏览次数:916

为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营商环境,全面提高项目建设的服务质量,更有效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按照省、市项目管家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据高新区企业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就推行项目管家服务和管理标准化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家配备

(一)摸清企业底数。要摸清高新园区内所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中,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重点规模以下企业和全部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底数,建立服务企业和项目库,要逐个企业和项目认真核对、登记造册,确保信息准确,企业不漏一家,项目不漏一个。其他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能有效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员就业的企业、项目也应配备项目管家。

(二)优化管家配备。结合园区企业“网格化”管理模式,按照“网格化”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责任企业名单,各部门自行配备项目管家,并按照“1名管家+1名领导+1名企业联系人+N个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要求建立管家服务微信群,由营商环境建设部牵头进行总体监管和调度。依据产业类型划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与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经济发展部负责监管调度,对接市发改委与工信局,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由商务合作部负责监管调度,对接市商务合作部。项目管家同时负责责任范围企业新上项目的服务工作,新入区项目原则为“谁引进、谁负责”,营商环境建设部负责对项目管家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二、规范项目管家服务和管理内容

(一)安全环保监管。管家应时刻关注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宣传安全和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各项安全、环保制度的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力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产业服务。管家应充分了解园区“一高两新”的产业体系,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人才和金融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给予企业最大帮扶,根据园区产业布局需求,引导企业发展特色产业。

(三)金融服务。管家应及时掌握企业资金需求,全面了解企业有效资产及可抵押资产情况,要识别企业还款能力和发展趋势,加强银企对接,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对接担保公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创新、创业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搭建股权融资撮合平台,帮助初创型、成长型企业直接融资。

(四)人才服务。管家需掌握企业人员构成,各层次人才的比例情况,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及时上报科技创新部和经济发展部,利用现场招聘和互联网招聘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招才引智。

(五)统计管理服务。管家应了解统计方面的知识,时刻关注企业上报的经济数据,根据产值、收入、税收、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数据的变化,以及企业新上项目情况,从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协助解决,帮助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六)党建服务和管理。坚持管家坚持以“党建+营商环境”为抓手,通过项目管家联系“三有”非公企业、1对1实时服务、“册式”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摸排、走访举措,进一步加强非公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加大对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力度,同企业筑起桥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规范项目管家运行

(一)建立定期汇报机制。项目管家每两周至少与项目沟通一次,在APP平台填写服务日志、问题台账;未录入APP管家平台的规下企业要求形成纸质或电子版服务日志与问题台帐。针对重点项目、企业每月至少实地走访一次,由企业相关负责人填写项目管家服务企业规范卡。积极向企业推荐下载《网上盘锦》手机APP,并进行操作指导,方便企业自行上报各类问题。各项目管家每月底将服务及检查情况以台帐的形式汇总至各部门负责项目管家的工作人员(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管家工作),部门汇总后报送营商环境建设部。各部门依据项目管家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数量、解决问题经验、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典型的服务案例等形成季度工作总结报告,上报至营商环境建设部。营商环境建设部每月、季将各部门上报台帐和季度报告整理汇总后,上报至市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

(二)建立问题解决直通机制。一是建立部门支持专家库。专家库的职能是为项目管理及时提供咨询的问题解决方案。专家由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安排熟悉业务人员担任。应急部提供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专家;营商部、企改办、经发部和财政部提供融资服务专家;经发部提供统计和产业服务专家;科技部提供人才服务专家;党群部提供党建方面专家。二是建立例会机制。营商环境建设部根据收集的有关问题,定期召开由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协调会,通报管家服务企业情况,协调解决有关管家反馈的相关问题。协调会仍解决不了的问题,营商环境建设部要及时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协调解决。三是对服务和管理的企业进行技术分析。项目管家每季度要对分管企业进行运营分析,对企业上年同期,前一季度发生的重要指标变化情况、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形成季度分析报告,由各部门搜集后报营商部。营商部汇总后形成综合报告报管委会。

(三)建立服务连续机制。项目管家作为管委会和项目、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联系人、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项目管家第一次走访企业,由营商环境建设部发函,明确项目管家联系方式。为确保项目管家对企业和项目提供全周期的连续服务,当项目管家出现人员调整时,由营商环境建设部发变更函,明确新项目管家联系方式,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四)建立学习培训机制。为推动项目管家制度健康、有序、规范发展,高新区各部门应不定期对项目管家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专家讲课、集体活动等方式,切实提高项目管家的服务能力及解决问题的水平。

(五)建立宣传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总结项目管家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并树立典型上报营商环境建设部,营商部将会同党群办利用电视、报纸、高新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有计划、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服务企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项目管家监管

(一)监管内容。营商环境建设部负责项目管家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监管各部门在项目管家配备、项目管家运行等方面的统筹推进情况。二是监管项目管家服务项目(企业)的实际效果。各部门自行负责项目管家工作的日常管理,对于发现的项目管家履职不到位、收集企业问题不认真、解决企业反馈问题不及时的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反馈。

(二)监管方式。相关监管单位可通过随机电话访问企业、调研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随时抽查,让企业来评判项目管家的服务情况和服务效果,形成监管台账,报送至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营商环境建设部负责与上级营商部门沟通汇报有关事宜。项目管家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为100分,对部分无法达标的事项进行扣分;对部分取得较大进展的指标,进行加分。1.未按时提交所服务企业季度分析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全面、质量差的,每次扣5分,报告内容参考“高新区项目管家服务及监管现场工作指导目录”。2.对部分取得较大进展的指标进行加分,对部分无法达标的事项,进行扣分。具体加分、扣分指标及标准,参见“高新区项目管家服务及监管现场工作指导目录”。3.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管家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表现好的项目管家适当加分,加分上限为30分。

(三)结果运用。项目管家的考核结果,包括项目管家日常服务企业工作及材料统计报送情况、企业抽查情况将纳入高新区绩效考评体系,对于服务企业到位、成效明显的优秀管家,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项目管家工作中出现的解决问题不及时、运行不畅、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五、未尽事宜由营商环境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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