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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次数:495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名称:盘锦高新区宣传片制作工作
    2.采购控制价:24.2万元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报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以上采购项目的拍摄及制作能力。
    (2)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到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2楼招商大厅)领取。
    此询价文件不收费。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24年6月15日 下午16: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报送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 迟葳楠 收。
    五、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迟葳楠
    联系电话:0427-826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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