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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新政

发布时间:2024-05-29 浏览次数:426

5月2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分行获悉,盘锦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认真落实个人住房贷款信贷政策。

盘锦市全面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降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降为不低于25%。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本次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是促进盘锦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对降低居民住房消费门槛、减轻购房者还款负担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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