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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科技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二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2-06 浏览次数:9

(二)大学生创业型企业
1.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生及以上学历在校生、近三年毕业生作为工商注册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组建的创业型企业。
2.创业项目符合盘锦高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引导政策,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对大学生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创业项目参加过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可优先入驻。
4.大学生创业团队首次入驻免费提供创业工位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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