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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24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盘锦实际,制定中共盘锦市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市委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市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1.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每年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一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

2.组织市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支持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落实工作机制,健全盘锦市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3.推动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督察,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科学制定盘锦市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4.推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实现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5.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充实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市、县级党委组建专门机构或专门力量承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相关工作。

6.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备案工作通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7.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8.推动建立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市委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

9.组织推动所辖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0.严格执行党委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11.推动建立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12.组织市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得到切实贯彻,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13.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4.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15.支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16.支持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17.注重建设高素养的法治专门队伍,重视法治人才培养,保障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领导干部和人才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之间交流渠道畅通。

18.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支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断提高各级政法机关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19.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20.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法治护航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21.推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22.推动各级党校开设法治课程并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七)健全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

23.加强市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支持各协调小组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统筹研究法治工作难题,积极破解社会关注的法治问题。

24.推动形成闭环责任体系,认真组织法治建设督察和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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