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年产3万吨改性沥青生产及10万吨沥青产品调和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584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年产3万吨改性沥青生产及10万吨沥青产品调和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为盘锦达晨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拟建地点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占地27.09亩,总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新上沥青调和装置4套,新建沥青储罐8个,总罐容1万立方米,同时配备其他生产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为10091.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

    主要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态度(包括:您对拟建项目是否支持,您认为项目建设对生产生活的影响等),对工程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主要环境影响问题、项目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相关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说明

    1.公示期为7天。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达晨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刘凯

电话:2812133

E-mail:260732989@qq.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盘锦德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总部生态城·总部花园A5-11-2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2807678

E-mail:panjindeshun@163.com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3002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12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302000162号

技术支持单位:0427.com 联系电话:0427-287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