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top_img.png

“检查+服务”“执法+专家” 盘锦高新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160

为深入开展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盘锦行”活动的通知》(盘安委〔2022〕12号)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近期,高新区应急管理部采取“检查+服务”“执法+专家”模式,聘请化工行业专家对照《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对辖区1家危化生产企业和9家罐储企业点对点进行专家会诊、上门服务,联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落细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此次联合检查,共发现隐患问题20项,均依据专家意见下达《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将整改见证材料报送高新区应急管理部备案。


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落实闭环管理责任,责成企业责任人及时消除隐患,全面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坚决堵死各环节、各部位安全漏洞,扎实做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还结合企业实际,加强业务指导与服务,帮助企业精准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检查组要求,各企业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为契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企业不能因赶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二是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要切实落隐患整改,实行“零容忍”。认真对照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按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2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12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162号

联系电话:0427-2875687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