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一、规划概述及环评结论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规划范围北至工业街和双台子河南堤,南至石油大街,西至环城公路,东至辽河路、公园街、油英路、油英南路、中华路,约13.99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21-2035年。重点培育发展能源装备智能制造和以电子信息为代表的数字化产业。
基地通过布局优化调整,加强对周边环境敏感区域保护、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和风险防范措施,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基本能够满足规划的实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评价范围可能受影响及关心本规划的公众对本规划在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规划布局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gxq.panjin.gov.cn/2022_04/06_09/content-369062.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洪涛 邮箱:pjgxqyj@163.com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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