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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发〔2019〕23号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4 浏览次数:1607

  为深入推进辽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现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科发基〔2017〕250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和在辽宁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以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目标,着眼长远和全局,统筹布局辽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参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分类,辽宁科技创新基地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三类布局建设。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和创新链布局需求,大力推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协同创新,夯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创新体系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体系。 

  (二)基本原则 

  1.顶层设计,优化布局以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根据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加强整体设计,统筹布局。既要坚持科学配置资源,又要坚持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 

  2.统筹兼顾,平稳过渡。既坚持改革方向,又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发展;加强各类基地之间的相互衔接,避免低水平、交叉和重复建设。 

  3.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强管理机制创新,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评价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动态调整,实现能进能出。加强协同创新,推进开放共享。 

  4.面向高端,择优扶强。根据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功能定位,强化分类管理、分类支持,制定符合不同基地特点的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集中资源,择优扶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科技创新基地。 

  二、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 

  遵循“顶层设计,优化布局;统筹兼顾,平稳过渡;创新机制,规范管理;面向高端,择优扶强”的基本原则,对现有省级基地平台进行分类梳理,重新定位,归并整合,布局建设。 

  (一)辽宁省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 

  省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定位于建设省重点实验室。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等,以解决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为重点,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辽宁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 

  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定位于建设省工程研究中心、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1.省工程研究中心。根据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 

  2.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围绕辽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资源集聚、企业孵化等,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3.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围绕辽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及产业化,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共性技术支撑,提升产业技术供给能力,促进产业技术辐射和产业集聚。 

  4.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围绕辽宁长远发展需求和重要领域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示范及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 

  5.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面向辽宁省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联合攻关、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为提高辽宁医疗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三)辽宁省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科技创新基地 

  省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科技创新基地定位于建设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东北科技大市场等科技创新基地,为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公益性、共享性、开放性基础支撑和科技资源共享服务。 

  1.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面向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等需求,加强优质科技创新信息资源的有机集成,提升科技创新信息资源使用效率,为科学研究、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网络化、社会化的科技大数据共享服务。 

  2.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服务、测试方法与标准研究等为对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通过对相关资源进行整合集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开放共享,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撑。 

  3.东北科技大市场。以科技成果供应商、采购商、创客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为主角,通过成果展示交易与科技金融服务,建立科技成果评估、融资匹配、项目对接、产业化贯通服务体系,促进技术交易、创新创业互动融合发展。 

  三、调整现有省级科技创新基地 

  根据整合重构后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功能定位和建设运行标准,对现有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等省级基地和平台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基地序列管理。同时,按照全省科技创新基地布局要求,遵循“少而精”的原则,择优择需部署新建一批高水平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严格遴选标准,严控新建规模。推动省科技创新基地发展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紧密结合,强化绩效评估,促进开放共享。 

  (一)省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 

  对已批建的省重点实验室结合运行评估结果进行优化调整和统筹布局,对部分批建时间较长的实验室重新核定研究方向和任务;对长期无重大成果、老化僵化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进行调整和撤销。在科学前沿、新兴、交叉、边缘等领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部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探索建立省市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我省优势学科,筹备组建省部共建国家实验室。 

  (二)省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 

  对现有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省工程实验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存量进行评估梳理,逐步按照新的功能定位要求,合理归并,优化整合。 

  1.整合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整合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对现有省工程研究中心和省工程实验室按整合重构后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功能定位,合理归并,符合条件的纳入省工程研究中心序列进行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不再批复新建省工程实验室。结合重大工程布局和发展需要,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择优建设一批省工程研究中心。 

  2.布局建设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围绕海洋、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一定技术、产业基础的各类创新主体,布局建设一批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充分调动“产、学、研、用、资”各方力量,加速资源集聚,形成一批创新技术、转化一批科技成果。 

  3.布局建设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对现由科技厅批建的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进行评估考核,符合条件的平台纳入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序列进行管理。面向辽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依托创新链条完整的骨干龙头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择优建设一批共性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展多主体联建,实施从关键技术突破到工程化、产业化的一体化推进,构建一批资源集聚、运行开放、机制灵活的产业共性技术创新中心,使其成为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供给源头、产业集聚发展的创新高地、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的众创平台。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心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4.布局建设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对原有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进行评估考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以辽宁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特别是“高精特新”领域需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择优布局建设一批专业性技术创新中心,加强协同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心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5.继续建设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对现有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估,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紧密围绕辽宁重大慢病和常见多发病的防治需求,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完善总体布局,实现主要疾病领域和临床专科的全覆盖。探索组建一批省市共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全国先进的临床医学协同创新体系。 

  (三)辽宁省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科技创新基地 

  进一步加强对现有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和东北科技大市场的建设。建设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现有科技报告、科技计划管理、成果奖励、科技统计、科技文献、科技查新、指南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专家库、成果库等多个科技信息数据和服务资源,建设对接国家和有关省市、单位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搭建高效、便捷、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资源信息枢纽,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精准、充足的大数据支撑,完善科技信息保障服务体系。同时,对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等省级基地和平台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纳入省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科技创新基地序列进行管理。 

  四、管理运行机制 

  (一)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需按照定位、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建设发展方案。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建设规模,建立与基地特点相适应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和遴选机制,建立注重成果和贡献的人才评价制度,提升辽宁科技创新基地创新能力和活力。 

  (二)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政策导向作用,建立与省科技创新基地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动态调整力度,做到有进有出,实现基地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完善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支持方式和建立财政资金支持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和财政支持的衔接,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省科技创新基地要突出财政稳定支持,省财政择优支持学科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辽宁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运行和能力建设。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第三方考核评估,符合补助条件的基地,根据考核评估情况,采用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基地能力建设。 

  五、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 

  2019年,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科技创新基地的功能定位和任务要求,按照分类管理和规范运行的原则,研究出台全省相应科技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细则和支持计划。启动优化整合和建设工作,推进省级科技创新基地按改革后的机制建设和运行,不再保留整合前的建设计划和经费渠道。 

  2020年,完成省级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工作,与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有效对接,推动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政策解读:https://gxq.panjin.gov.cn/2021_02/24_09/content-310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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