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在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深入贯彻落实《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细致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围绕创建国家高新区总体目标,突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特色党建、政企互动等工作,发布信息2280条。其中:动态要闻711条,通知公告174条,政策文件27条,行业聚焦1365条,工作报告3条,其它栏目信息均实时更新。现将高新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一是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主动及时公开和更新高新区的机构设置、职能变化等信息。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社会监督力度。根据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实际,2020年更新2次机构职能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三是建立重大决策公开机制。建立健全《盘锦高新区党工委工作规则》,明确党工委、专题会、研讨会有关会议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加强决策公开的监督管理,将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外,及时通过高新区网站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2020年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方案、实施意见等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履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全年信息公开案件零诉讼。
(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情况
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完善8890综合服务平台知识库。形成便民便企服务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群众一般性政策咨询问题话务平台解答效率。2020年高新区录入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网上办事指南等信息500余条。实现“只跑一次”政务办事目标,提高政务办事效率。
(四)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及防控信息,加强政策措施宣解和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让公众充分了解疫情防护知识和政策措施,主动配合市、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发布《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信息工作简报》312份。对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等经济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2020年高新区共发布意见征集信息12条,从网站建设、政府行为、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意见征集。在互动交流栏目受理咨询意见9条,高新区均对网民问题、意见及时回复,分析解答问题,说明原因及整改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加大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2020年共受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件2项,均按时限办结。
(六)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高新区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集政策汇集、解读、推送、咨询四大功能。2020年发布《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盘锦高新区关于落实<盘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盘锦高新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盘锦高新区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盘锦高新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盘锦高新区专业技术人才“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等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文件11件,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配套相应政策解读,让“六稳”“六保”政策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打通惠企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七)网站建设及新媒体公开情况
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集中力量做强做优“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2020年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40余条,其中“唤醒沉睡资源 加快动能转换 ——盘锦高新区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信息获市领导批示,并在盘锦日报进行宣传报道。
(八)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5月15日,为做好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工作,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及高新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管委会专职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缪万举署名文章《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推进园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盘锦日报上发表《盘锦高新区政务“公开指数”带动企业“发展指数”》文章,对高新区职工及企业员工开展《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培训,制作政务公开宣传视频,通过摆放易拉宝、悬挂条幅等方式进行活动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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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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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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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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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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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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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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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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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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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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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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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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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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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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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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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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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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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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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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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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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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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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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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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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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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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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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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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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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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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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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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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工作举措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动态要闻和行业聚焦等动态类信息,科技党建等栏目信息数量偏少;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各部门尚未设立专人负责,且互联网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减低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动性;三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存在只公开上级要求公开的信息,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
下一步,盘锦高新区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实际工作和群众关切,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效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从实际出发,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创新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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