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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

发布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247

我市坚持主动作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河长制”,从生活污水治理、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等多方面入手,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着力抓好居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打包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正规化管理水平得到强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超过国家要求的达到95%的目标。
    着力抓好工业点源污染治理。根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我市采取“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分类治理措施,累计清查螃蟹沟、六零河等八条辽河一级支流。
    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我市推广精准施药技术,促进农药减量增效。2020年,全市无人机防治面积170万亩次以上,较上一年增加70%以上。积极推广示范赤眼蜂、杀虫灯、性信息素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投入占比,今年全年新增杀虫灯、诱捕器防控面积1.92万亩,示范推广赤眼蜂防治害虫5万亩次。通过上述措施,农药利用率可达40%,单位防治面积农药使用量减少1%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化肥使用量(折纯量)4.05万吨,比上一年4.27万吨下降5.15%。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7.6%。控制水产养殖污染,盘锦光合蟹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通过省厅复查,盘锦鑫龙湾水产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遴选“五大行动”示范基地7个。
    全市完成《盘锦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和《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通过执行联单制度防止船舶违法排放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交通、海事、生态环境、住建部门对污染物从船舶产生到处置单位处置完毕过程实施无缝监管,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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