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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金融顾问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230

日前从市金融发展局获悉,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金融顾问工作制度,邀请银行、担保、证券、保险、基金、会计所、律师所等机构骨干力量,建立“金融顾问专家库”,首批金融顾问183人,为指导域内企业融资、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提供“伴随式”金融咨询服务,尤其为破解融资难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政银企合作,促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制定了《盘锦市金融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以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为抓手,发挥金融顾问的智囊作用,推进政府投融资决策科学化、专业化、法治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目前,市政府、各县区、经济区(园区)均已确定金融顾问,并邀请金融顾问对实际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辖区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选聘金融顾问,为企业提供融资指导,指定部门、专人组织开展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为金融顾问提供必要条件保证顺利开展工作。
    市金融发展局牵头建立、维护“金融顾问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牵头组织建立“全市对接企业名单库”;按季度调度金融顾问服务工作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顾问服务工作情况通气会,及时总结、通报进展情况;调度金融顾问提供服务情况,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激励受聘金融顾问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
    据了解,授聘金融顾问可阅读有关政府文件,参加政府有关重要会议,参与研究有关领域重要决策,其主要职责包括为金融风险防范及重点项目融资等提供意见建议;指导企业科学制定融资方案,合理匹配融资额度和还款期限,用好用足有效抵押资产,借助融资担保和企业互保手段多渠道解决融资问题;指导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利用;及时提示企业的各类风险,帮助企业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督促企业诚信经营,按期履约还款,维护企业信用和外部声誉;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
    在考核评价制度体系方面,市政府督考办、市金融发展局共同组织对金融顾问制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市委组织部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经济区(园区)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同时,严格按照评选表彰程序,对表现突出的金融顾问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在媒体上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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