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饮水机采购公告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高新区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名称:智能饮水机采购项目
2.预算:18000元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报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以上采购项目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2)报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领取。
此询价文件不收费。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报送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 姚骞 收。
五、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姚骞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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