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化工园区规划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慧化工园区”规划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名称:中国智慧化工园区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2.预算:180000元
二、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报价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备以上采购项目的使用和管理能力。
(2)报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0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领取。
此询价文件不收费。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报价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20年9月1日 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报送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 韩智轩 收。
五、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高新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韩智轩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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