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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低分气和酸性水综合利用装置应急处理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487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低分气和酸性水综合利用装置应急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低分气和酸性水综合利用装置汽提单元进行改造,采用脱硫、侧线抽氨处理流程,将氨从塔的侧线抽出,并经过处理生产氨水产品;另外新增原水罐尾气处理系统及制酸单元尾气处理系统,以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联 系 人:段雪松

联系电话:0427-2851941

邮    箱:59867277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填表发表意见后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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