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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年造粒6万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7-10-24 浏览次数:307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已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其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年造粒6万吨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环境影响报告正在编制过程中,特此公告,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废旧塑料回收年造粒6万吨环保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北侧兴油街,南侧纬二路,西侧经一路,东接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高分子项目园区。项目总投资23638万元,占地面积66466.7m2,主要建设废旧塑料资源再生循环利用造粒生产线6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6万吨塑料颗粒。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有机废气,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经集气罩捕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排水管网排入盘锦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过滤网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网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处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螺旋上料机、螺旋送料机、切粒机等设备。噪声源均设置在厂房内。设备选型首选低噪设备,并通过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三、环评结论要点
    1.废气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贡献较小。2.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后,满足标准要求。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2.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3.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影响程度。4.综合考虑是否赞成项目建设。5.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公众参与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评价单位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2
    评价单位联系人:何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24-665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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