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年产4000万m2防水卷材、5万t防水涂料及3000万m2高分子材料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4000万m2防水卷材、5万t防水涂料及3000万m2高分子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拟建项目北侧为兴油街,南侧为纬二路,西侧为经一支路,东侧为经二路。
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7399.9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防水卷材生产车间、高分子防水片材生产车间、防水涂料生产车间,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采用整体性购买已建厂房,因此本项目无基建过程。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4000万m2防水卷材、5万t防水涂料及3000万m2高分子材料。
4、建设性质:新建(搬迁异地新建)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8387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项目相关文件,对拟建场址开展现场调查,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2)对该项目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您对本工程建设的基本态度;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环境的影响及对您的生活造成的影响;
3、您对本工程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4、您认为这个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把您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
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
联系人:申才
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2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学研大厦A300室
联系人:聂秀文 电话:010-62794615-811分机 E-mail:niexiuwen@tsinghuagh.com
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