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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亚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直连型及大径隔热油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07 浏览次数:261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盘锦亚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直连型及大口径隔热油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亚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情况:盘锦亚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直连型及大口径隔热油管生产项目,项目年产2万根直连型及大口径隔热油管。占地面积为10080㎡,建筑面积为10080㎡。

 

二、建设项目污染节点分析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抛丸、除锈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及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非甲烷总烃、食堂产生的油烟。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音。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漆渣、喷漆工艺产生的废漆桶、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锈过程产生的除锈废渣。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无施工期。

2、营运期

盘锦亚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直连型及大口径隔热油管生产项目,项目年产2万根直连型及大口径隔热油管。占地面积为10080㎡,建筑面积为10080㎡。

(1)废气

抛丸工序为喷漆构件的前处理工序。采用通过式抛丸清理机进行,类比同行业,抛丸工序过程在抛丸机内自动完成。产生的粉尘经设置在抛丸机后面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整个喷漆过程在全封闭喷漆室进行,喷漆过程中未附着在工件表面的漆雾经漆雾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收处理,与晾干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经车间顶部活性炭吸附床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漆雾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效率为95%;活性炭吸附床吸收效率为80%。项目焊接过程使用焊丝,,安装专用的移动式烟雾净化器处理。食堂设置去除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

(2)废水

 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装置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进化粪池,经市政管网排放至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要求化粪池做防渗、防漏处理。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抛丸机等生产设备,经隔音减震后,达标排放。

(4)固废

固体废物主要是喷漆过程产生的废漆渣、喷漆工艺产生的废漆桶、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锈过程产生的除锈废渣。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要求做防渗、防漏处理,并设置标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论

项目只要采取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可使污染物排放量降为最小,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从环保角度来讲,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亚星科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俊雅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工

联系方式:024-31048878

六、征求公共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您认为该项目社会效益如何;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行期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③您认为该项目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程度;④您认为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程度;⑤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得倒落实,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⑥综合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

七、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八、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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