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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石油装备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1-03 浏览次数:208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盘锦高新区石油装备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业街(辽河路-裴家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管廊街(裴家路-沿河南街)道路及附属设施工程、兴油街(中华路-环城西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其中:
1.工业街(辽河路-裴家路)道路长度为3300米,红线宽度为40米,其中机动车道23米,两侧各1.5米绿化带、4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主要工程为道路、排水和路灯工程。
2.管廊街(裴家路-沿河南街)道路长度为1500米,道路红线16米,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12米,人行道两侧各2米。主要工程为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供热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和地下管线迁改及其它。
3.兴油街(中华路-环城西路)道路长度为216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机动车道宽度23米,两侧各1.5米绿化分隔带、4米非机动车道及3米人行道。主要工程为道路、绿化和雨水管线。
二、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该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污染因子为CO、NMHC、NOx。通过类别分析我国已建成高速公路环保验收的结果可知,本项目通车运营后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
道路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路面径流的影响。路面径流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CODcr、SS和有机物,相关研究资料表明,路面径流的污染物只在降雨后30分钟内污染物浓度较高,降雨30分钟后产生的路面径流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就非常低,因此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
从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该项目道路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论
项目只要采取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可使污染物排放量降为最小,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污染,从环保角度来讲,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城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
电话:0427-2875629
评价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福丽宫品牌基地5号楼2单元508室
电话:010-56546495
五、征求公共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项目的开发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行期对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③您认为该项目对地表水影响程度;④您认为该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程度;⑤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得倒落实,您认为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否可以接受;⑥综合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的方式联系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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