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辽河油田欧泰隆实业有限公司野营房修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野营房修造项目
项目性质:补办
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三十里堡录井公司设备基地
投资总额:600万元
建设项目规模:年产野营房40栋
项目内容:本项目设有机加工车间、木匠房、喷砂房、喷漆房、焊接平台等,通过机加工、焊接、喷砂、喷漆等工序制造野营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盘锦辽河油田欧泰隆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敏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开发区北环北街17号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湖西街8-2号
邮政编码:21001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征,结合当前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确定本评价重点如下:
(1)工程分析,主要是建设项目运营后污染源分析和评价。
(2)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对策建议,从经济,技术,环境三个方面,对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的对策建议。
(3)大气、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建设项目建成后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其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建设项目与环境相容性的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周围企业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211103002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127号-1 辽公网安备21110302000162号
技术支持单位:0427.com 联系电话:0427-287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