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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下发关于2021年春季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365

高新区各部门(网格)、各企业:

当前正值春季、临近清明,露天焚烧多发,极易引发火灾。为全面加强高新区禁烧工作,避免因对秸秆、荒草、垃圾等焚烧行为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按照国家、省、市及环保部门关于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切实加强高新区当前秸秆禁烧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严格落实责任。各企业负责企业自身红线内的禁烧工作,同时关注红线外及周边的焚烧行为;建设管理部负责园区闲置地块、建设工地禁烧工作;各网格负责辖区内禁烧监管工作;瀚新物业负责市政道路两侧、绿化带等地禁烧工作;高新区执法大队负责禁烧巡逻工作;应急管理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各部门(网格)、各企业要将禁烧工作列入日常管理,明确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行为,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对禁烧实施全面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每日巡查频次、突发事件处置效果、工作情况报告、现场规范执法、禁烧工作宣传等工作。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着火点发现不及时且处置不当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批评,对被上级查办和通报批评的、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2.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网格)、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禁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加强对企业、园区已征用地以及重点交通道路沿线的巡查与管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严格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盘锦市农作物秸杆禁烧实施方案》和《盘锦市秸秆焚烧防控追究办法》相关要求,对秸秆、荒草及垃圾焚烧现象进行处理与问责。

3.营造禁烧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书面通知、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深入发动,造浓禁烧氛围,切实增强全园区禁烧意识。通过深入广泛宣传,确保做到禁烧人人皆知;焚烧行为将受到重处;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曝光每天秸秆焚烧火点数、过火面积和处理情况。

4.构建禁烧网络,建立禁烧防范机制。“管委会-网格(小分队)-企业”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把握禁烧重点区域:(1)园区已征、目前闲置地块;(2)企业界内闲置地块;(3)市政道路两侧。

5.加大禁烧执法力度。坚决在“禁”字上下足功夫,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特别是加大“第一把火”的查处力度,以取得“罚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以强有力的高压态势,推进禁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高新区执法大队确保24小时在现场取证和执法。园区成立以执法大队、网格员、瀚新物业为主体的禁烧巡逻队,深入园区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6.加大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在田间地头、林带、院内及荒草地随意露天焚烧,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制止焚烧的行为,对发生的焚烧行为要积极举报。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7.各相关部门(网格)、企业发现火点,有责任和义务第一时间到现场,视现场火势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即刻向管委会汇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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