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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05 浏览次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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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盘锦高新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市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①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经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和发布开发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区域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经市、区两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划定区域内各种建设项目,核发有关证书。
    ③按照市、区统一的土地使用计划,负责划定区域内土地的开发与管理。统一办理划定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或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享有土地出让金支配权。
    ④负责划定区域规定权限内各种项目的审批和申报。负责入区项目、企业的资格审查;依照审批权限,审批和申报开发区内基本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攻关等项目;审批划定区域内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同、章程等,核发有关证书;审批划定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核发有关证书。
    ⑤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外埠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的入境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施工手续报批,核发有关证书。
    ⑥编制和组织实施划定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划定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批划定区域内项目环保设计、评估报告;核发有关证书。
    ⑦根据开发区招商引资需要,自行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经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机构情况:盘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核定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人员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全额事业编制99名。
    人员总数10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人员32人,事业编制人员26人,物业32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为一级预算单位向盘锦市兴隆台区报送2019年部门决算。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机构设置说明: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设置12个内设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办公室。负责深化改革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机关后勤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政研、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府采购、法制、综治、信访等工作,负责工作督查、统筹推进工作。
    2.党群工作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部)。负责党建工作,具体做好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管理、党史、群团、工会等工作,负责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实绩考核、机关考勤等工作。
    3.经济发展部。负责研究制定高新区发展战略,产业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项目立项、各案、核准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企业服务、经济统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负责能源管理、工业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工作,负责高新区内企业用工、培训、政策解读等服务工作,负责合资合作、外贸出口和筹备展会工作。
    4.财政金融部。负责高新区年度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决算报表,负责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和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债务政策、制度和监督管理高新区政府债务,负责高新区统一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工作,负责高新区投融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
    5.建设管理部。负责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编制规划区城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高新区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负责高新区建设项目从规划、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绿化、环卫、市政设施维护等物业管理工作。
    6.科技创新部。负责研究起草高新区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知识产权、技术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中报、扶持工作,负责科技人才管理工作,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实施工作。
    7.营商环境建设部〔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经济开发区、盘石油装备产业园)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营商环境设工作。负责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8.应急管理部。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高新区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自然灾害信息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负责消防、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理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理等工作。
    9.招商一部。负责围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方向开展招画工作,加速盘锦石油装备制造基地升级发展,负责招商政策研究、建立招商项库、实施项目服务与管理工作。
    10.招商二部。负责围绕石油加工及润滑油产业方向开展招商工作。完善优势产品产业链条。并以市场为导向开拓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做优做强化工产业园区,负责实施项目服务与管理工作
    11.招商三部。负责围绕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开展招商工作。兼顾新能源及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拓宽盘锦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发展领域,负责实施项目服务与管理工作。
    12.招商四部。负责引进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负责科技孵化器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实施项目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17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170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75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0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853.3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今年加大了对企业补贴力度。
    (二)支出总计617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10.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1549.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56万元。
    2.项目支出59791.74万元(基金支出575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7%。主要包括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5亿元,新增债券支出1亿元,实际本级项目支出2.91亿元(税务、消防经费,对企业扶持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债务还本付息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53.3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今年加大对企业补贴力度。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0.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5000万元,本级项目支出29038.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3.3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今年加大对企业补贴力度。与年初预算2.5亿元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5亿元的124%(按全年财力支出),剩余支出为上级转移支付支出2.5亿元,基金支出5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0%,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70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6.3万元,占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5万元,占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220万元,占0.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068.6万元,占20%;住房保障支出77.9万元,占0.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12万元,占26%;科学技术支出1267.5万元,占2%;其他支出17610.4万元,占29.3%,债务付息支出4862万元,占7.9%;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5753万元,占9.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86.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49.56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等机关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未支付年初预算物业管理费用711万元,党建支出也较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考虑了增资因素和职业年金缴费。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7.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元。
    (2)事业单位医疗57.8万元。主要是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贴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员补贴医疗费用。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77.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77.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考虑增资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万元的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招商活动及出国参展减少,招商及业务招待费严格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71万元,公务接待费11.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8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4.71万元,主要用于到阿布扎比等参加展会,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6.17万元,下降30%,主要是到国外参展次数和费用减少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11.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及招商接待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02批次,1147人,11.5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7.56万元,下降55.56%,主要是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下半年集中招商减少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1万元,增长130%,主要是成立应急部门,购置业务用车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17.9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用车,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4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56万元,比上年减少690万元,降低66%,主要原因是未支付今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管委会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6个,涉及资金2.9亿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9高新区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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