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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03 浏览次数:191

    目录
    第一部分    盘锦高新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盘锦经济开发区)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市委、市政府委托兴隆台区委、区政府进行管理。管委会行使市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①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经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和发布开发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区域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经市、区两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划定区域内各种建设项目,核发有关证书。
    ③按照市、区统一的土地使用计划,负责划定区域内土地的开发与管理。统一办理划定区域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或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享有土地出让金支配权。
    ④负责划定区域规定权限内各种项目的审批和申报。负责入区项目、企业的资格审查;依照审批权限,审批和申报开发区内基本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攻关等项目;审批划定区域内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合同、章程等,核发有关证书;审批划定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核发有关证书。
    ⑤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外埠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的入境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施工手续报批,核发有关证书。
    ⑥编制和组织实施划定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划定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批划定区域内项目环保设计、评估报告;核发有关证书。
    ⑦根据开发区招商引资需要,自行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经市、区两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机构情况:盘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总数14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40人,事业编制59人,物业36人。
    3、人员情况:
    编制110,物业36,合计146人。减少1人为物业退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没有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以盘锦高新区管委会为一级预算单位向盘锦市兴隆台区报送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9848.65
    1.财政拨款收入59848.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5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342.6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4.54亿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基金专项债务部分就减少了9.13亿元。这主要是本年度无债务还本支出的原因。
    (二)支出总计59848.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236.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10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9万元。
    2.项目支出57611.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6.3%。主要包括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8亿元及基金支出1.6亿元,实际本级项目支出2.33亿元(税务、消防经费,对企业扶持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及债务还本付息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4.54亿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基金专项债务部分就减少了9.13亿元。这主要是本年度无债务还本支出的原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84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71万元,项目支出57611.94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8亿元,基金支出1.6亿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54亿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基金专项债务部分就减少了9.13亿元。这主要是本年度无债务还本支出的原因。
    与年初预算2.5亿元相比,2018本级财政拨款支出2.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剩余支出为上级转移支付支出1.8亿元,基金支出1.6亿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848.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6.3万元,占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6万元,占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万元,占0.1%;公共安全支出436万元,占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19.2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80.4万元,占0.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707万元,占7.9%;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2.5%;其他支出18069万元,占30.2%,债务付息支出4586万元,占7.7%;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16342.65万元,占27.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1039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等机关运行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非必要不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6万元总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7.96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考虑增资因素级准备缴纳职业年金等。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元。
    (2)事业单位医疗58.3万元。主要是缴纳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贴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员补贴医疗费用。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80.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80.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考虑增资因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万元的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招商活动减少,招商及业务招待费严格压缩。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9万元,公务接待费26.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10.88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参展商等,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4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8.98万元,增加4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到国外参加石油装备展会。
    2.公务接待费26.9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及招商接待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34批次,2812人,26.93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4.9万元,下降48%,主要是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并将出差期间餐费及加班餐费列入差旅费及误餐费处理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6万元,比上年减少1.14万元,下降9%,主要是压减运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未按年初预算购置业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保险、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6.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3万元,比上年增加119万元,增加13%,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外包及增加电子产业园服务面积,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管委会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5个,下属事业单位及派驻机构6个,涉及资金23269.29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2018高新区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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