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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项目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指南

 

1、招商洽谈

征求经发、环保、应急、规划、土地等部门意见,拟定初选址。

2、项目审核

高新区管委会审核通过项目确定选址。

3、签订投资合同

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入区经营协议。

4、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经营场所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2)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经理、董事、监事、委托人、联络员的身份证原件;

(4)股东资格证明。

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分派专人协助企业在电子化注册平台在线申请营业执照,审核通过后,即可向企业颁发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工商注册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    话:2875689

5、税务登记

新办企业在得到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电    话:2875690  2875691

6、审批项目备案、审批、核准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能评报告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经发窗口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电    话:2809656

7、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许可

(1)现场勘查:由主管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目录,审核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由建设单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3)审批: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区环保局审批。

办理地点:兴隆台区环保局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电    话:

8、安全评价备案

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报告,并自行组织评审后,报高新区应急管理部备案。

办理地点:高新区应急管理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电    话:2877669

9、办理土地手续

(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明;

(4)银行资信证明;

(5)电子CA证书。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惠友软件(东方银座公馆售楼处东30米,卫生局对面 联系电话:0427-2836393)办理电子CA证书,持CA证书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

申请人办结网上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办理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电    话:8650056

10、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单位红头申请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4)建设项目涉及环境影响的,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

(5)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民航、机场、交通、水务、农林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产业用地的,需提供产业主管部门书面意见(危险化学品项目提交安评报告)。

(6)1:500或1:1000地形图(含地下)(标注用地边界、盖测绘单位章)(需额外提供电子版CAD);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11、人防审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代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3)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加盖公章),总平面图、单个建筑平、立、剖基础的CAD电子图(光盘)。

办理地点:市住建局人防部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电话:2820489

12、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修建性规划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文件(内容含工程规划及修详规审查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4)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内附设计单位资质,化工项目要有化工设计资质);

(5)建筑施工图纸(平立剖、综合管网图、总平面图及竖向设计图蓝图、1:500/1:1000现状地形图及地下管网图(图中标注用地界线,盖测绘单位章))(纸质一套,电子版一份);

(6)新建工程提交环评审批报告及意见,项目备案文件,人防告知单一;

(7)未批先建项目交规划处罚单。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设计、修改及上会时间)

电话:2933260

13、图纸审查备案

由审图机构审查并网报盘锦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后,网上备案打证。

14、施工监理直发包

(1)资金落实情况(不用写具体数额,写清资金到位即可);

(2)立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图纸审查意见;

(5)施工发包交:

1)预算审核报告(甲乙双方自行决定,可以不交,交的话必须有第三方盖章,要全套资料)或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费用说明

2)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发包交:

1)监理/设计/勘察发包交:监理/设计/勘察与建设单位共同协商的费用说明(服务类没有额度要求,勘察、设计发包企业自愿)

2)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发包交此项)

3)监理/勘察/设计合同

(6)私企未批先建不需要提交处罚单,在施工许可前提供;

(7)省外施工企业提供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8)资料审查无误后请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登陆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账号、密码拿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市招办领取。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15、质量监督手续

(1)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监测)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楚、当年年审合格、原单位盖公章有效);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查意见;修改意见;

(3)勘察、设计、检测(监测)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样表)及有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按手印)”,附各责任人的证书(国家注册的盖注册章)(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16、施工许可证

(1)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勘表、照片);

(4)质量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原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安全管理措施必须需要施工单位的确认,并加盖公章,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

(5)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6)补办施工许可的附处罚决定和处罚收据。

(7)农民工保证金(非施工许可前置手续,但要求企业必须交)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竣工阶段:

17、环保验收

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并自行组织评审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目录,报市、区环保局审批。

办理地点:兴隆台区环保局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电    话:2310317

18、消防审核验收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报告书》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书》,改建、装修工程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技术科)

(7)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技术科)

(8)外墙保温的施工记录及所用材料的检测报告(技术科)

(9)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如果非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由建设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委托期限,并加盖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0)终身责任制档案表格

(11)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土建及消防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12)各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施工图审查人员、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提供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并由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

(13)提供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竣工图纸(每页图纸上需对应加盖竣工章、土建施工单位、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章及监理单位的公章)

(14)提供《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5)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泡沫灭火系统、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卷帘门窗、消防给水(GB50166、GB50261、GB50263、GB50281、GB50354、GB50877、GB50974)

办理地点:兴隆台区住建局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和专家评审时间)

电话:2815727

19、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1)申请表(由规划局提供);

(2)规划核实说明及竣工对比图;

(3)用地规划证及附件、工程规划证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竣工地形图(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提供,纸质及电子文件各1份)

(5)竣工图。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20、土地验收

(1)建设项目竣工土地监察核验申报表;

(2)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

(3)建设项目用地批准书;

(4)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意见;

(5)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等情况的意见;

(6)盘锦市国有建设用地合同书;

(7)土地合同中明确宗地开发投资强度要求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资专项审核报告;

(8)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

(9)财政部门出具出让金缴纳证明材料;

(10)前一期的土地核验合格证明;

(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4)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

(15)商住房屋预售许可及户型平方明细表;

(16)规划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与规划审批拟对比图;

(17)因建设项目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兴隆台区自然资源局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电话:2871851

21、人防验收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2)缴费发票复印件(公章);

(3)竣工蓝图;

(4)面积测绘表;

(5)人防告知单一;

(6)情况说明(复核栋数、公司工头);

办理地点:市住建局人防部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电话:2820489

22、建筑节能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节能部分);

(3)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5)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23、防雷验收

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防雷检测报告书,到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备案。

24、档案初验合格证(见附表)

25、竣工验收备案

(1)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4)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6)建设工程竣工初验合格证;

(7)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报告书;

(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书;

(10)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书;

(1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 ;

(12)保修书、住宅工程还需提供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3)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材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5)建设项目土地验收;

办理地点: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电话:293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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